程永标在2014年全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4-03-07


内容简介:程永标在2014年全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脚踏实地  真抓实干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在2014年全州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程永标

(2014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4年全州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六次全会、州"两会"、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和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州2013年的林业工作,分析当前林业形势,部署2014年林业重点工作,安排全州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中央和省、州对林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大理州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13年全州林业工作情况

2013年,全州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森林大理、美丽幸福新大理"的目标任务,加快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快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建设步伐、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州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切实提升,各项工作受到省林业厅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肯定,是大理州林业工作成效最明显、亮点最多、发展最好的一年。

(一)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稳步推进。实施森林管护1467.99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1万亩。全州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698.79万亩,下达资金6917.99万元;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352.17万亩,下达资金3486.51万元,资金兑现率100%。二是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明显。实施荒山造林1.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节柴灶1270眼、太阳能2940台,种植业18.76万亩,技术培训7231人,完成投资10004.74万元。三是湿地保护管理切实加强。完成了全州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的实施意见》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了《幸福大理 美丽湿地》5万册,举行了全州湿地保护月启动仪式,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强烈反响。四是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争取到宝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南涧无量山和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750万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五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为推进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全力支持海东开发,"3·12"植树节组织州市干部职工到海东山地新城开展义务植树,共植树500多株,为海东增添新绿,全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800万株。六是低效林改造有序开展。全州完成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2.8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18万亩,落实补助资金4536万元。七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扎实有效。依托国家级、州级中心测报点,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实施调查监测面积2791.47万亩,有效监测率93.83%,种苗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率99%,"利剑2013"林业植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成效明显。八是森林防火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24起,受害森林面积448.98公顷,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占省政府下达我州控制指标的17.78%和23.32%,森林受害率为0.22‰,火灾当日扑灭率为95.83﹪,火案查处率为83.33﹪,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考评分为97分,获二等奖。米-26机组连续5年进驻大理执行航空护林任务,为全州火灾扑救提供有力的空中支持。九是认真落实洱海流域保护暨"2333"行动计划。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积极完成洱海源头茈碧湖饮用水源地湖滨带修复、上关片区湿地生态恢复、洱海源头万亩湿地生态恢复建设相关工作,完成洱海流域森林管护236.83万亩,公益林建设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种植业3.15万亩,补植补造0.4万亩,推广太阳能1890台,节柴灶550眼,累计完成投资2090.5万元。

(二)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深化。一是完善林地林木流转工作。全州共办理林权流转11685宗,流转金额3.76亿元,流转林地面积186.81万亩。二是积极推进林权融资。全州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330户,抵押面积85.27万亩,抵押宗数6773宗,抵押贷款金额13.0672亿元。三是林农合作组织逐步壮大。全州共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152个,其中省级示范社36个,加入合作社农户25978户,合作社经营面积73.73万亩。四是深入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暨抵押贷款工作。全州成立工作领导机构117个,制定县、乡工作方案92个,投入经费640.92万元,完成经济林木(果)权证登记8.6万户、面积106.54万亩,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8.45万本,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2.07亿元。

(三)林业产业建设步伐加快。一是核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州政府下达核桃基地建设计划102万亩,通过项目争取整合,投资6295.4万元,完成114.42万亩,全州核桃基地面积达1015万亩,核桃总产量20.7万吨,总产值66.2亿元。二是林业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稳步推进。启动实施了弥渡县苴力镇万亩薄壳山核桃林下经济示范园建设,12县市结合各自县情、林情编制了建设规模为6万至12万亩的高原特色林业庄园经济示范基地规划,林业产业示范园走出了"一县一品"的模式。三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健康发展。全州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96户,年产值达1.87亿元。四是林业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通过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近期将出台实施。五是林业龙头企业培植切实加强。全州共培植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39户,州、县市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应对、及时保障"的服务理念,主动对省政府确定的 "三个一百"、"五个一批"、州重点建设项目、能源风电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大丽高速公路、中缅油气管道和大理海东开发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进行跟踪上门服务,为推动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州共审核上报使用林地项目96个,审核上报面积1548.51公顷,经国家、省批准同意使用林地面积1366.2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665.67万元。森林公安工作成效明显,州森林公安局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扎实有力,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85起,查处1645件,综合查处率97.63%,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809人,罚款691.84万元,为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作出了贡献。

(五)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是州森林防火信息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投资117.89万元,建成了州级森林防火网络平台、数据中心及指挥控制系统。二是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2009至2012年以来,国家、省下达我州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1684户,实际建设1685户,累计完成1154户,在建531户。三是认真开展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危旧房改造。2010年以来,国家、省共下达我州危旧房改造任务391户,竣工221户,在建124户。四是认真开展地震灾后林业恢复重建工作。成立了洱源"3.03"地震灾后林业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大理州洱源"3.03"地震灾后林业产业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向省林业厅申报核桃种植、林下中药材种植、封山育林、农村能源建设等23个项目,林业恢复重建总投资3120万元。全州已落实项目资金875万元,其中国家部委扶持245万元,省级部门预算整合570万元,州级30万元,群众自筹30万元。

(六)林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实施了大理州干热河谷美国山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美国山核桃示范林基地建设、云南核桃良种繁育及其配套栽培技术推广、大理州2012年核桃丰产抚育示范等四个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完成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7000亩,示范带动200万亩;完成科学抚育示范8000亩,示范带动辐射面积300万亩。 

 (七)林业专项规划工作卓有成效。在充分吃透全州林情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大理州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5年)》、《大理州野生动物保护规划(2014-2025年)》、《大理州乡村绿化规划(2013-2017年)》、《大理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理州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大理州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使全州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步入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八)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成果前所未有。2013年,在省林业厅、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关心重视下,州林业局推出4名正处、5名副处干部,提拔了15名年轻科级干部,轮岗科级干部8名;通过反复呼吁和积极争取,多数县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配置为正科、防火办主任配置为副科,是大理州林业系统干部成长最快、最多的一年。二是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坚决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公务活动,大力倡导高效、节约之风,成立局机关食堂,着力改善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建立高效便捷透明的行政管理服务机制。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行为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五是信访工作成效明显。始终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65件,解决历史遗留难题2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年来,全州林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林业改革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全州林业统计工作严重滞后。部分县市、单位对林业统计工作极端不重视,统计制度不完善,统计范围、内容不全面,导致林业工作特别是林业产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充分体现出来。二是全州林业宣传工作严重滞后。只会埋头干活、不会宣传发动,只会做、不会说,是全州林业宣传工作的真实写照,林业政策法规不被社会认识和掌握,林业工作的亮点、重点不被社会了解和认可。三是不注重学习,专业不专心,得过且过。有些干部缺乏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对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地位作用、特点规律不下功夫去思考、不花力气去研究,没有危机感、责任感,做工作脱离实际。四是林业科技支撑能力仍然十分薄弱。全州林业科技对林业建设的支撑引领能力十分薄弱,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基层林业单位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只能承担巡山护林任务,无力为群众提供最基本的林业科技指导和服务。五是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鉴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巨大差距,州委、州政府把加快发展作为最大的任务,提出了"翻两番,增三倍"的发展目标,用地需求剧增,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云南林业十大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要求着力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力争到2020年把云南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示范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打好主动仗、当好主力军,充分发挥好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省林业厅提出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森林云南"和构筑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部署,努力建设完备的生态安全体系、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是:

一是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到2020年确保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2487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21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要力争达到并保持在60%左右,森林蓄积量要保持在18.5亿立方米以上,全省自然湿地面积保持在42万公顷以上。二是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行动。以增加林地面积、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结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全省1000万亩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三是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补偿机制,拓宽生态效益补偿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确保实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同标准、全覆盖。四是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加大城镇面山,铁路、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边及水源涵养区的防护林建设力度,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加快推进石漠化地区、干热河谷地区、高寒山区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工程,努力恢复生态植被,提升生态功能。五是实施物种零灭绝行动。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与保护,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努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就地、近地、迁地保护体系,确保实现"物种零灭绝"的目标。六是实施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物群落恢复与重建等工作,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七是实施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橡胶生态化种植方式,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胶园,提升经济林生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碳汇造林项目试点,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八是实施林业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下养殖、竹藤、速生珍贵用材林和观赏苗木基地,加快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集中打造一批集林产品加工、研发、物流、商贸、信息为一体的基础先进、配套完备、交通发达、产业集聚的林业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庄园经济,提升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九是实施森林灾害防控行动。加强森林火灾、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完善森林火灾、野生动物公众责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险制度,提升林业灾害防控水平。十是实施生态文化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抢占绿色发展制高点。

三、切实抓好2014年全州林业重点工作

2014年,是改革之年、创新之年、希望之年,也是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全方位认识当前的林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要求,深入落实全省林业十大行动,立足生态文明战略全局,准确把握林业发展形势,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森林大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完成营造林50万亩,建设高原特色林业庄园经济示范园6万亩以上,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5万亩以上,森林管护1467.99万亩,林业产值增长20%以上,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投资增长10%以上。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划定全州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确保全州林地面积不低于203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  17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要力争达到并保持在62%以上,森林蓄积量要保持在1.2亿立方米以上,全州自然湿地面积保持在4.5万公顷以上。

(二)深化林业各项改革。一是完善林业改革措施。按照"资源资本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规范林权登记和流转管理,完善林权交易平台;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全面推进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森林火灾保险制度、林业统计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的林业指标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林业改革试点。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林木采伐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

(三)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统筹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天然林管护1467.99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5.5万亩。扎实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州25度以上陡坡耕地情况,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支持,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1.75万亩,补植补造1.68万亩,新建农村能源节柴灶1400眼,安装太阳能2850户。改造低效林30万亩,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050.96万亩,实施核桃幼林抚育示范10万亩。各县市要抓住"3·12"植树节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大理州乡村绿化规划(2013-2017年)》的要求,科学选择地块和适宜树种,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集中开展城市面山、村庄四旁、重点交通沿线、重要河流、沟渠等重点部位绿化美化,构建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提标后补偿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护、资金补偿等措施,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扎实做好重点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扫尾验收工作,加大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危旧房改造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四)加快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出台实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林下经济投入力度;科学实施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突出区域特色和产业重点,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每个县市规划建设好5000-10000亩高原特色林业庄园经济示范园,做强做大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红豆杉林药产业和以种植重楼、石斛、三七等中药材为主的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努力实现 "不砍树也致富"的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全州核桃基地建设核查,加大良种选育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研制、精深产品加工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核桃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和观赏苗木产业,加快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大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省州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荐认定一批国家级、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一批州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和龙头企业。

(五)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创新"五采区"、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林地使用模式,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积极争取和科学调剂林地定额,继续实行林地定额分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国家和省州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州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建立全州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州森林资源数据库,力争实现全州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动态化监测。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快推进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处置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保险制度。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支不低于60人的标准化专业扑火队,重点乡镇建成1支不少于15人的专业扑火队,村级建成民兵应急扑火队。认真实施修订后的《大理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建立检疫追溯制度,推进社会化防治。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的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模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林区"创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六)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抓好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深入实施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加大迁地保护力度、探索完善近地保护模式,最大限度保存种质资源,努力实现"物种零灭绝"目标。继续抓好湿地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争取出台《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的实施意见》,理顺管理体制,争取成立州和重点县市湿地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探索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管理模式。

(七)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州林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建立林下开发试验示范区,开展林下经济开发模式和开放技术研究,建成中心样板抚育示范基地1000亩,幅射带动10万亩,使核桃产品质量提升15%,效益提升20%。紧紧抓住中央大幅增加农业科技推广和种业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力争获得更多支持。突出人才兴林战略,大力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积极协调对业绩突出者实行破格晋升,切实做到资格条件就低不就高,应聘尽聘,吸引和储备高职称技术人才。

四、切实加强林业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现"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目标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坚强保证。要始终把执政为民、兴林富民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立足点,紧贴州委、州政府高度关注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州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做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学习教育见实效,开展十二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千亩荒山绿化示范行动,二是开展扶贫挂钩、新农村建设、"四群"教育联系点帮扶行动,三是开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大调研,四是开展林区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五是开展高原特色林业庄园经济示范园建设活动,六是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宣传活动,七是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大督查行动,八是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执法大检查行动,九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十是开展党章学习专题讲座,十一是开展民情恳谈行动,十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林业部门实际,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林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涉林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着重加强行政审批权、资金使用权、项目分配权、干部任免权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要持之以恒地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着力改进文风、学风、会风,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要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个别地方出现的林改工作倒退情况要确定整改时限及时纠正,对一些地方出现的以取得林权证从而折抵碳排放为目的,实际并不对林地投入资金进行生态建设的现象,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三)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林业发展的能力。加大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干部职工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改善干部结构。

(四)夯实林业发展保障基础。加强乡镇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州级事业单位建设,加大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的宣传工作领导机制,把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加强人财物保障。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重点,充分运用《中国绿色时报》、《云南林业》、《大理林业》杂志、林业门户网站等载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开展林业产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资源管理等专题宣传,弘扬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文化,扩大林业影响,提升林业地位作用。继续做好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老干、社保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同志们,优美的生态是大理核心竞争力,也是大理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源泉。我们肩负着省州党委、政府的重托,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承担着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加快推进森林大理建设,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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